总有人以为精神病患者打伤人不犯法,其实也要受制裁。法律专门为这类“精神病患者”设置了强制医疗这一特别程序。
4月29日,定远县人民法院对患有精神病无故伤人的宋某做出了强制医疗的决定。
案情回顾
年9月6日,家住定远县西卅店某村的宋某在夜间饮酒后怀疑同村村民吴某偷取其家中财物,次日早晨来到吴某家中,与吴某争吵,然后打架,厮打中宋某先用拳头殴打吴某之后,又拿铁锨追打吴某,导致吴某身体多处受伤。经司法鉴定吴某体表软组织损伤属轻微伤;骸骨骨折属轻伤二级。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宋某系酒精所致精神障碍,作案中无刑事责任能力,鉴于宋某已多次作案,且病情尚未稳定,有继续危害公民人身安全和危害社会的可能,定远县人民检察院依法申请法院对宋某强制医疗。
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宋某实施暴力行为伤害他人,致人轻伤,经法定程序鉴定其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符合强制医疗的条件。依法准许定远县人民检察院要求对其强制医疗的申请。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被申请人宋某强制医疗。
原标题:《?精神病人屡次伤人法院判其强制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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