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能过六代透过洛克菲勒家族探究家族信托的

文章来源:精神_精神心理_精神心理疾病诊疗网站   发布时间:2025/1/9 17:02:57   点击数:
  

中国自古就有“富不过三代”的说法,正所谓:“君子之泽,五世而斩”。意思就是说,一名德才兼备的君子,留给后人的福泽,也不过几代人就消耗殆尽了。

这话里包含着朴素的辩证主义观点:万事万物,都是运动的、相对的。

你家这辈子有钱,那是上辈子的福报,可哪能总是你家有钱?这钱不也的上别人家里转转吗?

不光是中国,世界各地都有着类似“富不过三代”的说法。

英国有句谚语:“Fromclogstoclogsisonlythreegenertions”,直译过来就是:“从木鞋底到木鞋底不过三代人而已。”

你瞧,人家说得多明白,钱嘛,“打哪来,回哪去。”

古今中外流传下来的谚语,并非空穴来风。然而,时间会淘汰沙子,也会留住金子。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总一些百年家族的企业会被时间沉淀下来。

洛克菲勒家族就是这样一颗闪瞎旁人的双眼金子。

从家族神话的创始人约翰·戴·洛克菲勒起,迄今为止,这个财富家族已经繁荣了六代。在这六代之中,洛克菲勒家族甚至还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和经济危机。

影响洛克菲勒家族财富传承的固然有家族价值观的薪火相承,然而龙生九子各有不同,如何让家族成员里每一个不同个体,齐心合力的去继承财富传承的共同使命?通过什么方式传递家族的精神内核?这里更多的还是运用了金融工具和手段。

其中,洛克菲勒家族信托就是最为人们津津乐道的。

洛克菲勒的家族成员每一个都拥有为自己服务终身的家族信托。

而洛克菲勒私人信托公司则是每个家族信托的受托人(名义上的所有权人)。

洛克菲勒家族办公室负责信托金融资产的投资。家族成员在30岁前只能获得分红收益,不能动用信托本金。

到了30岁之后,家族成员如果动用本金就需要信托委员会同意。

这样既确保了每一个家族成员都能享受家族财富,又避免了家族成员对财富的挥霍,和由于其不当投资策略导致的财富缩水。

洛克菲勒的家族成员也因此对自己的人生有了更多选择。

不愿意继承家族事业的人,完全可以自由的去追求自己的爱好,成为了单纯的受益人。

选择进入家族的事业的人,则会受委员会的监督,他们将从较低的岗位做起,脚踏实地的学习磨练,并最终为家族创造更多的财富。

洛克菲勒家族信托,给了家族成员更多自由选择的空间,同时也让他们在规则之下努力磨练自己。完成了家族财富一代又一代的传承。

那么,能够让洛克菲勒家族代代繁荣的信托究竟是什么呢?

1、信托的起源和发展:

相传原始的信托行为,发源于千年以前的古埃及,公元前年,古埃及人写下遗嘱,在见证人的证实下,指定妻子继承财产,子女收益,同时为子女指定监护人。

有了委托人、受托人(妻子)、受益人(子女)、信托财产、信托目的(照顾子女),还有第三人的见证,那么古埃及的这种遗嘱的确可以看作是原始的信托行为。

但真正的信托概念,却要追溯到公元前年的古罗马“信托遗赠”制度。当时,在罗马已经有了成文的“遗产继承制度”。

罗马作为奴隶制帝国,在遗产继承的时候将外来人、奴隶等人全部排除在外,规定只有享受财产权的人才享有继承权,并且规定了只有贵族和罗马市民才享有继承权。

不但如此,继承人还要求是成年的已婚男子,未婚男女和女子都没有继承权。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家长过世的时候,子女还小,没有成年怎么办?

为了规避这个问题,罗马人选择将自己的财产交给其信任的第三人,要求第三人为其子女、妻子的利益代理行使对遗产的管理和处分。

于是,这样的“信托遗赠”构成了较为完整的信托概念。

优士丁曾在《法学阶梯》写道:“当某人欲以遗产或遗赠物给他所不能直接遗给的人时,他便通过信托那些能够依遗嘱获得遗产的人来实现。”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历史的演变,由于遗产继承制的不同,信托也得到了进一步发展。

12世纪末13世纪初,英国形成了“长子继承制”的规则,禁止民间土地赠与,只允许成年长子继承土地,同时继承时还要缴纳一定的继承税。如果没有家族没有儿子,那么土地就会被领主收回。

那么问题又来了,如果家里只有女儿和孩子,那么丈夫过世之后谁能来照顾他的女儿和遗孀?另外,如果家里有很多孩子,那么长子继承财产之后,谁又能保证长子能够肩负起整个家族的责任,照顾好弟弟妹妹呢?

英国女作家简.奥斯汀在《傲慢与偏见》中就体现过这个问题,班内特夫妇之所以着急把四个女儿都嫁出去,就是因为他们名下的主要财产就是土地,然而女儿和妻子对土地都没有继承权,如果班内特先生意外过世,那么母亲和几个女儿就会被赶出家门,流离失所,因此班内特夫人无比迫切的想把女儿嫁出去。

有问题存在就会有解决问题的方法,为了土地不被强制回收,也为了身后保障家人的温饱,“用益”的概念和制度应运而生。

所谓“用益”,简单来说就是,继承人不是直接去继承土地,而是去享受土地所带来的各项收益。

土地的所有权人,为了家人未来的保证,在活着的时候将土地授权委托给第三人进行管理,受托的第三人为了土地所有权人的利益而长期持有土地,在土地所有权人过世之后,受托人的第三人则继续为其继承人的利益持有土地。

土地的所有权人,通过对土地的用益安排,来确保自己死后,妻子和孩子仍能享受土地所带来的收益,保证她们的生活。同时,也不会触发土地继承问题,不用考虑缴纳税金或土地没收。

后来,到了17世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成功,土地也不再是最主要的财富来源,因土地而来的“用益”制就逐渐发展成了信托,到了19世纪,就形成了近代较为完善的民事信托制度。

信托的起源和发展,一直伴随着社会的继承制度,而信托作为一种财产转移、管理与传承的工具,守护着整个家族的财富。

2、古代信托行为:

随着历史的发展和信托制度的完善,洛克菲勒家族通过信托这种财富传承工具,来守护整个家族的财富,突破富不过三代的魔咒,除了洛克菲勒家族,我国古人也在其民事活动中,有着很多信托行为。

相比财富传承,我国古人更多的是

转载请注明:http://www.gfsg.org/zbz/26044.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