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做好常见慢性病防治,把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我县慢性病用药报销起步早,登记结报制度不断完善,报销比例逐步提高。
职工医疗保险年,我县针对高血压、糖尿病、慢性乙肝等患者需要长期服药、医疗负担比较重的情况,参照通政发[]35号文件精神,出台了东政发[]45号文件,将高血压(II、III期)、糖尿病、慢性乙型活动性肝炎、精神病等病种纳入了慢性病管理。随着普通门诊统筹待遇的提高,年开始不再申报慢性病,实行普通门诊统筹,目前的门诊统筹待遇为:个人账户用完后,在签约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可结算门诊医疗费用,年累计超过元以上的部分,全年指标元,报销比例为在职人员70%、退休人员80%。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县内签约的定点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刷卡(一级医疗机构)就诊,包括糖尿病、高血压(Ⅱ、Ⅲ期)等在内的慢性病,年累计费用限额元,限额内报支比例为50%。
年,建立了覆盖城乡低保人员的慢性病门诊统筹制度,对患有糖尿病、高血压在内的十二种慢性疾病城乡低保人员,在基本医疗、医疗救助报支后自负的政策范围内药品费用,在元以内的补偿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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