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经涵盖中国神话材料最多的古书,书中故

文章来源:精神_精神心理_精神心理疾病诊疗网站   发布时间:2023-3-16 15:01:14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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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海经》是保存中国神话材料最多的古书,所有神话材料,都接近神话的本来面貌。”《山海经》神话是原始时代的华夏文化,原始性无可争议的是它的一个基本特征。

对神话是原始文化这一基本属性,前人有过许多明确论述。泰勒曾指出:“神话发生在全人类于遥远的世纪里所经历过的蒙昧时期。它在现代那些几乎没有离开原始条件的非文明部落中仍然无甚变化。”

林惠详概括指出:“神话中的野蛮要素。神话是原始心理的产物,其所含性质在文明人观之常觉不合理。其实,它们都是原始社会生活的反映,不是没有理由的。”

山海经原始性特征

第一,原始集体意识创造《山海经》神话

在神话产生和发展的过程中,原始先民一直是创造和传播神话的主体。

虽然《山海经》包含着少量产生于文明社会初期的神话,但就总体而言,这一点并不能否定《山海经》神话原始性的基本性质,原始先民是《山海经》神话的创作主体。

原始时代,尤其是在神话的初始时期,由于思维能力的局限,原始先民中的个人几乎还没有能力创造出完整的文化产品。他们只能依靠集体的智慧,日积月累,逐渐形成一个较为完整的神话。

历史的局限使原始先民只能通过集体的智慧和力量,完成神话的创造和传承。进入父系氏族社会之后,个体意识开始从集体意识中分化出来,但集体观念和集体意识依然占据着主导地位。

集体创作和集体传承依然是《山海经》神话产生和发展的主要形式。原始时代,人类文化还处在初级阶段,作为记载和传播人类文化的文字还未诞生,人类记述生产经验、生活知识和各种文化信息,只能用图像的方式、心记口传的方式等,一代一代地传承。这种传承方式,无意中涉及氏族群体的每个成员。

《山海经》神话心记口传的文化性质,使其不能不具有集体性。《山海经》神话中的女娲、伏羲、黄帝、炎帝、华胥、嫘祖、稷、羿等,都是某一文化观念的集体代号,成为代表某一氏族的公认首领。

第二,《山海经》神话是原始思维的产物

没有原始先民的思维结构,《山海经》神话就失去了产生和发展的心理基础。逻辑和原逻辑的内容在原始先民的思维中并不是泾渭分明的,更不是各行其是。两种思维相互渗透、相互依存,形成一种难以分辨的融合形态。

类化性、混沌性、直觉性、神秘性是神话思维的主要特征。而在现代思维中,逻辑定律排斥一切直接和它矛盾的东西,它已无法适应那种逻辑和原逻辑共存的状态。

在文明人类的集体表象中,虽然仍旧保留着某些原逻辑的因素,但这些因素在现代思维中所起的作用十分微弱,已无法再现那种原逻辑因素占统治地位,但又不排斥逻辑因素的思维状态。

《山海经》神话是原始思维直接的、天然的、原生的文化之光,它排除了雕凿造作和刻意追求的成分,散发出原始思维独一无二的文化气息。

《山海经》是我国远古社会特定时期的文化产物。在母系氏族社会后期和父系氏族社会时期,社会生产力、先民思维水平及泛神观念等使得这一时期成为神话的黄金时代,神话呈现兴盛面貌。从这个意义上说,《山海经》神话是原始先民现实生活和思想情感的反映,是这个特定的不发达社会历史时期的产物。

第三,原始信仰和原始宗教是《山海经》神话产生的文化基础

在原始社会时期,万物有灵观念统治着人类的思维世界,控制着人类心灵。“‘万物有灵论’是原始人对自然界各种物事初步的拟人化。以为环绕在他们周遭的自然界物事有神灵主宰,由此而产生对自然的崇拜。”

《山海经》神话是万物有灵观念的产物,华夏初民认为世间万物都有生命与灵魂,他们在这一观念基础上创造了《山海经》神话。万物有灵论的基础是“灵魂”,包括灵魂信仰与灵魂崇拜,而“灵魂”又与原始宗教密切相关,“按照原始宗教的观点,人的本体在于灵魂,肉体缺乏自身独立的存在。”

“信仰是古代原始思维的核心思维,也是原始宗教的核心问题,原始人沟通天地人神的方式之一就是信仰。”

远古时代,社会生产力极为落后,华夏先民的思维方式呈现蒙昧、混蛋的状态,这样的外在环境和内在心理条件诞生了原始信仰。它随着先民对自然认识的不断加深和自我意识的不断觉醒,呈现出从低到高的变化倾向。

从原始初民的心理角度来看,万物有灵论使得原始神话与原始宗教关系密切,《山海经》等原始神话得存活需要依附于一定的宗教崇拜环境,原始神话的诞生与发展离不开原始宗教观的推动。

潜明兹也曾说:“神话作为原始社会意识形态的统一体,其中包括原始宗教在内。”即使人们只承认《山海经》神话是万物有灵观念或图腾崇拜或原始巫术的产物,但由于“图腾主义是原始宗教观念的有机组成部分”,“原始宗教的另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是巫术”,因此这些也都是原始宗教初始阶段的内容,《山海经》神话依然逃不脱产生于原始宗教的命运。

《山海经》神话的主要形象是神灵鬼怪,描述这些神鬼形象的行为、情感等。但有关这些神灵鬼怪的事情,均属于原始宗教的内容。以《山海经》神话的主要内容来看,《山海经》神话也不可能脱离原始宗教的范围。

尚善性

《山海经》神话与古希腊神话相比,具有明显的尚善性。原始神话作为人类精神文明的发端,对于民族文化精神的产生具有意义。不同民族的原始神话象征着该民族感知世界、认识世界的独特方式,它以神灵鬼怪的情节叙述传递着该民族最初的价值取向。

“氏族社会里的各种宗教行为和神话传说都不是真正个人的东西,它们实际上是某种集体意识的表现。”作为第一部系统记载原始神话的典籍,《山海经》反映了原始社会时期原始先民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模式,体现了华夏初民最初的价值观念和伦理精神,也体现了那个“神话”时代人们的审美状态与审美理想。

《山海经》神话的尚善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山海经》的尚善性首先体现为重视个人品行,“善”基因从最初便深扎于中国精神文化的发展历程中。

《山海经》神话对善良的崇尚,代表了中国原始神话时代的哲学精神。崇善不崇力,对神可以进行善恶判断是《山海经》神话的一大特点。它的这一特点与中国文化的早熟特性有关,中国文化有一种善恶上的设计,在她童年时候,即《山海经》的古神话时期,就有一种善恶上的因果关系的考虑。

从《山海经》神话中也可以找出许多善恶故事,如鲧禹治水、女娲补天等,“女娲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鳌足以立四极。”古希腊神话推崇力,而《山海经》神话推崇的是善良品性所体现出来的“力”与美。因此活跃于《山海经》神话这种尚善气氛中的多是那些对人类文明发展贡献巨大的英雄,例如女娲、大禹等。

尚善还表现在崇尚“天命”。“天命”与“命运”区别巨大,每个人从一出生便拥有属于自己的“命运”,而“天命”只独属于一人,凭借自身品行的善恶来取得。

“命运”是一种哲理的解释,古希腊神话中神祗人物的行为便大多体现的是命运要求;与古希腊神话神话不同,《山海经》神话人物的行为多由天命要求决定,这种“天命”是善恶伦理的形式。

《山海经》神话崇信“天命”体现了原始时代先民对于善恶能动性的调动,也体现了那个时代尚善责任的个体性特征。《山海经》神话崇善特性还体现在阐释一种善恶报应的“道理”。

“天命”观念的保障机制就是善恶报应。这种善恶报应观念是华夏先民约束自身行为、处理人际交往的原理指向,它认为人的行为与命运、境遇之间具有因果联系。

《山海经》包含着许多关于善恶报应的神话,女娲补天、禹治洪水传为美谈,正是因为这些善的品行才能享有成王成圣的善果。《山海经》神话处处彰显着惩恶扬善的主题。女娲补天、大禹治水等神话,自始就包含了尚善之意,且把善恶报应与生命际遇相联系,为后世“福德配命”思想的萌芽。

此外,《山海经》神话的尚善性还表现在重视秩序。《山海经》神话多处都表现出了“秩序情结”,这种“秩序情结”包含着正邪对立、善恶相应的因素。

重视秩序体现为对失序的否定和对秩序的再造。“共工与颛顼争为天子,不胜,怒而触不周之山,使天柱折、地维绝。”“黄帝者,炎帝之兄也,炎帝无道,黄帝伐之涿鹿之野,血流漂杵,诛炎帝而兼其地,天下乃治。”

《山海经》神话多处都体现了自然、社会的失序以及秩序的再造,不少神话人物的丰功伟绩都表现为整顿混乱、恢复秩序。失序体现为邪恶对于正义的侵犯,而秩序的再造则象征着正义一方历经艰难万险,重建社会秩序。

结语

“善良”是一种力量,保佑着正义一方在这一过程中战胜邪恶,宣扬善良意志。这一取向逐渐演变为后世的“内圣外王”观。《山海经》神话已出现后世“内圣外王”观念的萌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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