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解析马克思的财富观

文章来源:精神_精神心理_精神心理疾病诊疗网站   发布时间:2025/5/15 11:36:13   点击数: 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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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马克思独特的财富观是马克思理论研究的一个基本前提。马克思对于“什么是财富”这一问题有非常科学的分析。马克思的财富概念内涵丰富,这与他关于人的存在的界定直接相关。

首先,表现为财富的物质性,。在马克思看来,“人作为自然存在物,而且作为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须依赖一定的“自然产品”或“劳动产品”生活。而财富就是这些可被利用的“具体效用物”,它既包括人类直接获取的“现成的天然产物”即“自然财富”或“自然富源",也包括人类通过劳动获取的“增加天然产物的劳动生产物”即“社会财富”。

“外界自然条件在经济上可以分为两大类:生活资料的自然富源,例如土壤的肥力,鱼产丰富的水域等等;劳动资料的自然富源,如奔腾的瀑布、可以航行的河流、森林、金属、煤炭等等。在文化初期,第一类自然富源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在较高的发展阶段,第二类自然富源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马克思的经济学研究对濠是把生产力的表现也即财富中的物质内容作为一种形式规定一一使用价值确定下来,并把它作为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纳入经济学研究范围的,只能在这种基础上才能分析交换价值在商品、货币、资本等财富社会形式。马克思认为,“物质财富就是由使用价值构成的”。“不论财富的社会的形式如何,使用价值总是构成财富的物质的内容”。马克思的这些言论充分反映了财富的物质属性。

其次,表现为财富的社会性。马克思认为,人不仅是一种“自然存在物”,还是一种“自为地存在着的存在物”,财富虽表现为效用,但“它是隐蔽在物的外壳之下的关系”,是“一种社会生产关系采取了一种物的形式”。财富作为一种使用价值的同时也是一种社会关系的物化形式。所以,马克思强调要从“社会形式”属性上对财富的内涵进行把握,政治经济学就是对“财富的特殊社会形式”或“财富生产的特殊的社会形式”的研究。

第三表现为财富的主体性.。“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是人与动物相区别的本质,人能够创造“物质财富世界”,并以此“确证”人的本质力量,“实现”人的自我发展。“我们的产品都是反映我们本质的镜子”。马克思认为,“财富的本质就在于财富的主体存在”。“真正的财富就是所有个人的发达的生产力”。以此阐明了财富对于人的存在及其本质的“对象性确证”与“主体性发挥”的意义。

从上可见,,马克思对财富内涵的界定,是包含了物质性、社会性和主体性的三个层面,这也正是马克思关于人是自然存在物、社会存在物与自由的有意识的存在物这三个层面的理论反映,在马克思看来,财富就是人通过其劳动而实现的人的“对象性本质”、“社会本质”与“主体本质”的统一。财富作为与“人”相对的“物”,它是目的,表现为物的使用价值,在商品经济中表现为交换价值;财富作为由“物”向,人,转变的,中介”,它又是手段,表现在财富的社会意义上;财富作为人本身的主体能力的发挥,它是目的与手段的统一,表现为个人的全面自由发展。

其实,财富的本质属性是物质的还是社会的,体现的就是市场经济的是以物质还是以价值为本质。与古典经济学相比,马克思把财富与价值区别开来。在马克思看来,财富有其物质内容和社会形式。在商品社会,商品就是财富的基本存在方式。其物质内容是其能够满足人们各种需要的具体物理形态,其社会形式就是其价值形态。在此基础上,解决了什么样的劳动创造了财富,什么样的劳动创造了价值。并且,在这一问题上他对空想社会主义者进行了批判。

马克思认为,这些社会主义者没有看到“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这一实质,因而只主张从财富的“分配性努力”出发对社会进行“细小改革”。由此可见,马克思的财富思想揭示了人的发展以及以人的发展为目的的社会发展深刻内涵。

财富,原本是指充足繁荣的状态,作为物品不过是其引申的含义。一般说来,财富通常是指物质财富以及以物的形式存在的精神财富,只有在引申的广义的含义中才包括非物质形态的精神财富。

在各种经济学的定义中,与其说经济学定义了什么是财富,倒不如说它定义了什么是经济财富,即纯粹经济意义上的狭义的财富概念。在经济财富的定义中大都包含如下内容:一是能够为人所用的自然物,二是人类劳动及生产工具,三是劳动作用于自然物所得到的被称之为资本的产物。

近年来,国内关于财富的讨论有所发展,人们从不同的研究角度、岀于不同的研究目的,对終富给以不同的定义,反映着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过程中人们的理论探讨兴趣。

目前国内学术界对财富的概念,主要有三种观点。

第一种认为财富是一种物质。白暴力教授认为,所谓财富是指人类财富,是因稀缺而需要通过劳动生产的对人类有用的产品。也就是说,财富必须有人类劳动耗费在上面,没有劳动耗费而只有使用价值的东西不能称为财富,如未开垦的上地、阳光、空气、水等。

第二种观点主张财富不但有物质形式,还有非物质形式。随着社会的发展,财富的性质和形式发生变化,不应仅仅拘泥于物质形态的财富,还应包无形财富,如知识、信息、科技、能力、劳务等要素。随着金融经济的发展,虚拟财富也广为存在。有学者提出“精神财富”的概念,认为精神财富,是指那些不能被商品化的但又能让人们感受得到满足的非物质的东西。.如安全感、自由感、受尊敬感、公平感、幸福感等等。”还有学者提出“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是互补品的关系”,并提出精神财富的量化设计。

第三种观点从人的角度来定义财富,把人的发展作为尺度,认为财富“不仅仅是指物质财富,同时也包括精神财富、文化财富、人力财富等”。薛德合在《财富:理解人之存在与发展的经济维度》中提出,财富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凝结,是对劳动本身占有的结果。

无论在东方还是西方,财富的内涵已发生了重大改变。财富正从一个经济范畴向政治、文化等各个层面渗透,成为一种支配性的力量,如哈贝马斯所说这是“生活世界的殖民化”。在这种背景下,对财富的定义也就很难取得普遍的一致和公认的准确,但是,突破传统的财富理念,重新思考什么是财富,不仅十分必要,意义重大,而且也十分紧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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