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部委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广告违法严重将撤频道
昨天,工商总局公布了12个国家部委出台的《2010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行意见》,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和非法涉性、低俗不良广告等仍被肯定为今年整治的重点,强化实行广告发布前审查把关、发布中动态监督、发布后依法查处。
4种情形列为整治重点
国家工商总局表示,今年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将加大源头治理力度,整治重点主要触及4类内容:
1是直接关系健康安全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非法涉性、低俗不良广告,和严重虚假违法广告
2是省级电视台卫视频道、大中城市电视台经济生活频道、都市类报纸媒体发布的电视购物广告,或以健康资讯节(栏)目名义和报导变相发布的广告。
三是上非法性药品广告、性病医治广告和低俗不良广告。
4是投诉举报集中、广告违法率居高不下的地区和媒体。
屡犯者取消广告发布资历
12部委要求强化查处力度,对屡罚屡犯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工商可暂停其广告发布业务,直至取消广告发布资历。对串通作假,隐瞒真实广告费、出具假证明等行动,依法严处。
卫生行政、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医疗机构,责令停业整理或撤消诊疗科目,直至撤消执业许可证;药监部门可把发布违法广告的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企业列入黑名单,暂停产品销售,撤消、收回、注销广告批准文号。
出版行政部门对刊登虚假违法广告问题严重的报刊列入报刊违规记录,主要负责人不得入选各类评奖和评优;广播行政部门对
廖爱玲
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