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樊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和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下,一桩残疾人离婚纠纷案得到了妥善解决。
王先生年出生,年经人介绍与李女士相识后确立恋爱关系。两人于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由于婚后夫妻感情破裂,年后,王先生与李女士一直处于分居状态。
年王先生因高度近视导致视网膜脱落,次年又被确诊精神有缺陷,目前生活无法自理。
今年5月,李女士向王先生提出离婚以及财产分割的事情。二人产生了分歧,遂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通过社区工作人员介绍,王先生在母亲的陪同下,前往樊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樊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认真聆听了王先生的诉求后,为其详细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考虑到王先生的特殊情况,法律援助中心依照规定,当天即受理并指派了经验丰富的湖北真武律师事务所张波律师代理此案。
接受指派后,张波了解到王先生和李女士的主要争议点是一套房屋的拆迁款。王先生和李女士在年购买了一套房改房,年该房拆迁,获得了一笔补偿款。夫妻二人把这笔钱存在儿子的账户中,目前该款项仍未变动。
弄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张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该案在定中门法庭开庭审理。经法官主持调解,双方协议离婚,并对补偿款分割达成了一致意见,王先生的烦恼最终得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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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襄阳晚报
审核:黄力刘芷毓编辑:襄阳市司法局融媒体团队▼更多精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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