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有关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现对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予以通报如下:
武宁县巾口乡棠厦村党支部书记翁阶明违规用公款接待问题。年9月,翁阶明违规用公款接待县农业局宋溪镇农综站干部曾凡顺到棠厦村钓鱼并用餐。经巾口乡纪委研究决定,给予翁阶明党内警告处分。经县农业局研究决定,给予曾凡顺行政警告处分,有关钓鱼、用餐费用由其个人承担。
通报强调,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纪律建设,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绝不姑息,决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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