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文章来源:精神_精神心理_精神心理疾病诊疗网站   发布时间:2021-10-15 11:16:40   点击数:
  

内容一

一、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包括农村牧区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各类全日制学校在校学生、学龄前儿童等人员,均可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对于外地户籍在当地长期居住的人员,提供长期居住证明、户籍地未参保证明或个人签署承诺书,即可参加当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二、每年缴纳多少钱?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构成。

个人缴费: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纳元/年;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个人缴费元,医疗救助资金定额补助80元;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由医疗救助资金全额补助;新生儿父母任意一方参加呼伦贝尔市基本医疗保险并足额缴费的,出生当年免缴费用,属地医保局备案后享受医保待遇。

政府补助:年国家财政每人补贴元,年预计提高20—30元。

三、缴费标准如何确定?

缴费标准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政策,国家、自治区要求个人缴费标准与财政补助标准同步提高,财政补助标准和城乡居民个人缴费达到2:1的比例。年财政补助元/人,人均个人缴费不得低于元/人。年人均个人缴费不低于元。大病保险由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划拨,个人不缴费。

四、什么时间缴费?

城乡居民医保实行跨年预缴方式缴费,年9月份至次年4月份缴纳年费用。

五、怎样缴费?

正常续保人员到所属旗市区税务部门进行缴费,也可以通过手机APP、支付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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