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

文章来源:精神_精神心理_精神心理疾病诊疗网站   发布时间:2021-7-26 12:35:35   点击数:
  普宁对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为加强警示教育,进一步巩固扩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现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一、普宁市建筑工程总公司违规接待问题。年1月至年9月,普宁市建筑工程总公司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纪委、监察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要求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支出业务招待费23.万元(其中,年以40单自制单据和“白纸条”入账合计2.万元)。年9月28日,因还涉及其他违纪问题,该公司经理黄永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政务记过处分。

二、下架山镇蛟池村违规滥发津补贴问题。蛟池村在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的情况下,违规发放工资津贴、过节费、加班费共47.61万元(其中年3月至年5月发放11次共37.11万元,年5月至年6月发放6次共19.37万元)。年9月28日,因还涉及其他违纪问题,该村党支部书记陈焕旭受到撤销党内一切职务处分,村委会主任陈俊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原党支部书记陈荣武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三、军埠镇浮洋村违规滥发津补贴问题。年1月至年10月期间,浮洋村通过开具虚假支出单据套取村集体资金2.5万元用于有关部门春节慰问,违规给村干部发放电话补贴共1.8万元,违规发放村干部劳务补贴、生活补贴共18.08万元。年10月28日,因还涉及其他违纪问题,该村党支部书记王坤远及原村委会主任王文通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3起典型“四风”问题,有些违纪行为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之后,是典型的不收敛、不收手行为,表明“四风”问题仍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反弹回潮隐患犹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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