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心理学刑侦方法之犯罪心理画像

文章来源:精神_精神心理_精神心理疾病诊疗网站   发布时间:2018-5-19 15:21:35   点击数:
  为学御术从刑侦案例看传统刑侦方法之犯罪心理画像1犯罪心理画像简介犯罪心理画像,为“CriminalProfiling”的意译,直译是“犯罪画像”、“犯罪分析”。其字面意义,很容易与犯罪人画像,即“法医素描”等同,也容易与我国的“刑事画像技术”混同。刑事画像是根据被害人或目击者的描述,对作案人进行外貌特征的静态刻画,由专业人员运用绘画技术将其相貌描摹出来,得到被害人或目击者认可后,用于排查犯罪嫌疑人的一门技术。其图像信息的可信度,取决于目击者对案犯的描述和作画者的技艺。但整过容的案犯,其画像则可能会误导警方。为区别于这种画像,最先将“CriminalProfiling”译为“犯罪人画像”的李玫瑾老师,最后将之译为“犯罪心理画像”。以示这种画像超越了静态的外貌描述,而着重动态的心理分析。但事实上,犯罪心理画像的描述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作案人的年龄、身高、体重、体型、肤色、头发等生理性状,二是刑事行为证据反映的作案人智力水平、情绪情感、意志努力、气质类型、性格特点、行为习惯等心理性状,三是作案人的民族习惯、家庭背景、文化程度、婚姻状况、职业类型、经济收入、身份地位、生活方式、居住场所等社会性状和地域属性,四是作案人是否有前科、有何类经历、是否为职业犯罪人、其犯罪惯技、反侦查手段等犯罪经历状况。可见,在犯罪心理画像中,不仅有对案犯个性特征等心理要素的动态描述,同样也有对其外貌特征的静态描述。只不过,“犯罪心理画像”的称谓,强调了心理分析的基本方法。它既是对外貌的描述,也是着重于体态、姿态、神态、情态等能传递心态信息的描述。因而可以说,它主要是对反映心理信息之“心象”的描述。心象的基础是记忆表象,是生活原型在人头脑中保留的形象,类似于小说家塑造人物中的生活积累。犯罪心理画像就是专家利用现有行为证据素材和其专业积累对作案人性状的描绘。这种描绘不是用画笔,而是用言语进行的描述。2犯罪心理画像适合类型Geberth,Holmes提出适合进行犯罪心理画像的犯罪类型有:虐待、折磨的性攻击行为;摘出内脏的凶杀案件;死后深砍与肢解尸体行为;缺乏动机的纵火案件;色欲偏离及切断手足的谋杀案件;仪式(宗教)主义的犯罪;系列性的强奸案;恋童癖案件。3犯罪心理画像历史年,托马斯·邦德(ThomasBond)在对一系列杀人案件被害人尸体的解剖中,发现其伤口的相似程度,反映出这些杀人手段具有一致性。他认为,这些案件是由同一个作案人实施的。其独特而稳定的手段,体现出案犯心理需要的满足感。他描述,作案人是个衣着得体的中年人,外表温文尔雅,杀人手段显示其没有屠宰和外科知识。该案据此分析而侦破,成为犯罪心理画像研究的起点。二战期间,精神病学家沃尔特·兰格(WalterLanger)曾应美国战略研究机构之邀,对希特勒进行心理画像。兰格认为,希特勒是个要向母亲证明其男子气概和淫虐本性的恋母情结者。他失败后,最有可能的是自杀。

20世纪,精神病医生詹姆斯·A·布鲁塞尔(JamesBrussels),他对纽约8年内32起邮件爆炸案的案犯进行了画像。该犯有外国血统,出生在国外,中等身材,身材魁梧,在40-50岁之间,未婚,跟哥哥或姐姐住在一起,生活在康涅狄格州,是个罗马天主教徒。他受过良好教育,爱整洁,性格内向,是个偏执狂,患有妄想症,憎恨他的父亲,强迫性地爱着他的母亲,患有心脏病之类的糟糕疾病,是个熟练技工。其作案起因,是被解职或受到谴责。被捕时,他会穿上一件双排扣的套装,才肯被带走……根据以上描述,嫌疑人乔治·梅特斯凯进入警方视线。侦查证实,以上描述只将其肺结核错说成了心脏病,其他都惊人地与之相似。此案的画像成功,使犯罪心理画像越来越受到了各国警方的重视。尤其在对系列案件的侦破中,它发挥了重要作用。

图为纽约炸弹杀人狂

20世纪60年代,霍华德·泰坦(HowardTeten)发展了心理画像技术。70年代,启动了他的画像项目,将其运用到案件侦破中。在美国联邦调查局(FBI)国家学院,开设了应用犯罪学课程。FBI的犯罪行为部(BSU)是犯罪心理画像最给力的推手,它由许多具有心理学专业背景的人组成。该部存储有各类犯罪人的特征、家庭、社会背景资料,着重分析奇异的和屡次出现的犯罪行为,尤其在强奸案、纵火案、系列杀人案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美国,除了FBI,许多联邦机构和州执法部门,也都设立了犯罪心理画像小组。在英国、荷兰、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其执法部门也设立了专职的画像小组。除了官方机构外,还有许多民间画像团体。其中,一个处于领先位置的团体“行为画像协会”(ABP),成立于年3月,是第一个独立的国际性跨学科专业团体。该协会,由一个学生部、三个成员组(行为组、调查组、科学组)构成。在国外,随着犯罪心理学的成熟和现代科技的发展,犯罪心理画像日益成为一门具有可操作性的技术。4犯罪心理画像心理学理论基础

1.犯罪现场反映犯罪者人格

犯罪者与正常人人格形成过程都是一致的,人格是个人成长过程中与周遭环境、人物互动的结果,包括生物遗传、文化环境、社交环境以及共同的生活经验等。通常上述因素在时空不同的组合下,产生个人独特的行事风格,而个人性格产生后即不易改变。

一般而言,只要周遭环境没有产生太大的变化,其人格特质通常会一直持续维持。相对而言,犯罪人在遂行其犯罪行为时,也会产生某些特殊个体化的犯罪行为特性,此乃犯罪心理画像所持的基本论点。

2.犯罪手法大致相同

犯罪人在实施同类型犯罪行为时,其整个活动过程中会有其共通或一致性,如犯罪方式、犯案工具、时间、场所与被害人的选择,使用的语言、暴力行为或者犯罪现场的处理等。

3.犯罪人的人格特征之相对稳定性

犯罪者人格不易改变,犯罪者的人格特质也会影响犯罪手法;犯罪手法有其发展的系统性与一致性,这些犯罪行为的规律性变化特质正是犯罪心理画像所依赖的基础,也是其所持的基本格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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