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话具有象征性和包容性的特点,为人类思维、社会行为以及文学艺术实践开拓了一个无限广阔的空间。梅列金斯基认为:“神话因其固有的象征性,成为一种适宜的语言,可用以表述个人行为和社会行为的永恒模式以及宇宙和自然宇宙的某些本质性规律。”尽管如此,由于中国史官文化的发达,文学与历史的关系密切,在先秦诗文中并没有太多神话记载。学界对于文学与神话的认识也多受此影响,扬之水先生指出
先秦之文,是由史中发达起来神话最初的使命也是传述历史,同样因为史的发达,原始神话并未沿着神话的轨迹独立的蓬勃生长,却是很快变异,即其中的许多内容很早便并入古史一系。战国时代,记述神话的著作却反而多起来,恐怕与当时重建古史系统的风气有很深的关系。不过在已经不是生长神话的时代,虽然“拾遗”与“重塑”,究竟无法接通早已切断的生命,它只能作为“神话色彩”而为别一种文学样式添助表现的活力。因此我们所能见到的先秦诗文,也没有特定意义的“神话”。这也许算不得是怎样的遗憾。中国文学本来有着自己的发展轨迹,且自有它独特的辉煌。
这一认识代表了部分学者对神话与中国文学的看法,神话传述历史的使命,使得先秦文学虽有“神话色彩”,但却无特定意义的“神话”,显然属于“狭义神话”观。这一神话观认为神话只能“为别一种文学样式添助表现的活力”,似乎低估了神话对于文学的影响。鲁迅先生曾指出:“神话不特为宗教之萌芽,美术所由起,且实为文章之渊源”。将神话作为文章(文学)的渊源,也并不全无道理。
先秦典籍对于神话的记载,对后世文学的影响是多方面的。汉代文学中的神话继先秦文学中的神话记载而来,并且扎根于汉代特殊的政治文化深厚土壤之中,其受先秦文学与文化之沾概尤甚。诸如上古神话中的和谐观念、经传和诸子百家杂说中的神话记载以及汉代颇具神秘色彩的多元地域文化等因素,都对汉代文学中的神话产生了重要影响。《文心雕龙》云:“振叶以寻根,观澜而索源”,“务先大体,鉴必穷源”
在我国上古神话中,体现了强烈的和谐观念。汉代继承并发展了这一和谐观念,并将其神秘化,形成了和谐宇宙观,对汉代文学中的神话产生了重要影响。
“象天法地”、“近取诸身,远取诸物”的尚大观念,是中国传统思维方式的—大特征。《易系辞下》曰:
古者廣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封,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作结绝而为罟,以田以鱼,盖取诸离。庞牺氏没,神农氏作。研木为相,揉木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盖取诸益。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盖取诸嘆嗟:。神农氏没,黄帝免舜氏作。通其变,使民不倦。神而化之,使民宜之。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是以“自天佑之,吉无不利”也。
上古神话中所体现的强烈的和谐观念,实际上是一种“天人合一”的整体思维方式,这一思维方式就是将“感性世界与彼世合而为一气这一整体宇宙观直接影响到汉代宇宙观的形成。《淮南子原道训》云:
夫道者,覆天载地,靡四方,柝八极,高不可际,深不可测,包裹天地,禀授无形。原流泉淳,冲而徐盈;混混滑滑,油而徐清。故植之而塞于天地,横之而弥于四海,施之无穷而无所朝夕。舒之螟于六合,卷之不盈于一握。约而能张,幽而能明,弱而能强,柔而能刚。横四维而含阴阳,紘宇宙而章三光。……无为为之而合于道,无为言之而通乎德,恬愉无於而得于和,有万不同而便于性。神托于秋毫之末,而大宇宙之总。
《淮南子》继承了先秦象天法地宇宙观并进一步扩而大之,使之成为普遍遵行的大道。正如有学者所言“汉代是宇宙自然大生命观形成并在生命思想上占据统治地位的时代。”同时,汉代也是我国古代大生命观形成的关键时期。
中国古代的和谐观念普遍存在于在先秦典籍之中。《尚书舜典》记载:帝曰:“夔!命汝典乐,教胄子,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夔曰:于!予击石拊石,百兽率舞。”
由上述记载可见,诗、歌、乐递进关系的表述目的并不是简单的文学艺术评论,而是为了“百兽率舞”的和谐局面的形成,其展示的是人与自然的大和谐,体现了上古先民的宏大宇宙观,这一宏大宇宙观影响了古人对于世间万物的看法。《周礼春官》载古人对音乐价值的认识:“合天地之化,百物之产,以事鬼神,以谐万民,以致百物”;《礼记乐记》将礼乐的产生与鬼神联系起来:“乐者敦和,率神而从天;礼者别宜,居鬼而从地。”《国语周语》谈到音乐与政治的关系时,也体现了宏大的宇宙观:
夫政象乐,乐从和,和从平。声以和乐,律以平声……夫有和平之声,则有蕃殖之财。于是乎道之以中德,咏之以中音,德音不愆,以合神人,神是以宁,民是以听。
在古人的观念中,政治的和谐是通过“神人以合”来体现和实现的。汉代,这一宏大宇宙观更为盛行,并成为国家意识形态的一部分。《诗大序》对诗歌的意识形态功能做了明确的说明:“故正得失,动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诗。先王以是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诗的重要性在于能够沟通人神,故而有了其神圣的地位,然后先王才依靠诗歌的神圣性,用以教化百姓,从而对政治产生影响。在上古和谐宇宙观概念推理哲学思维的基础上,董仲舒又赋予了先秦以来的和谐观念以及汉代大宇宙观以生命的性质,以此来比类汉代“大一统”政权,形成了汉代政治的特殊产物——大生命观。因此,这种大生命观“并没有表现出生命自身含义、并不是从生命的内在需要出发的生命观,可以说是人类生命思想发展史上的副产品。”在这一大生命观的影响下,导致了汉代社会生命意识的淡薄,对此,钱志熙说:
大一统的政治格局,个体生命的价值和内在需求,是处于被忽视的状态中的。汉代养生风气的兴盛和神仙方术的流行,使人们对生命的体验偏重于其物质性、非理性;天人学的天人相副、身国相同的大生命观,又将人们的生命感受引向外在,取消了个体生命的独立性和自由精神。所以在汉代盛期,个体生命意识是比较淡漠的,这也可以部分地解释汉代文学在表现上趋于外在化的现象:铺陈事物、包嚢天地万物而缺少主观情志的表达。
这一转变可以说是汉代特殊时代背景的产物,同时也与汉代社会的宇宙观有着密切的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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