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门诊治疗使用免费基本药品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和加强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的部署安排,进一步提升我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水平,切实减轻患者诊疗负担,提升患者服药率,区卫健委稳步推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门诊免费用药惠民政策。
前期,结合我区实际,区卫健委联合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残联制定了《西青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门诊治疗使用免费基本药品实施方案》。各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做好政策宣传、患者审核、体检、管理等工作。截止目前共有人自主申请享受该项政策。同时,确定了杨柳青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我区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门诊免费用药政策实施定点医疗机构。1月18日下午,杨柳青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神科门诊正式营业。该门诊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日常患者诊疗、药品发放等服务。
后续我委将进一步推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门诊免费用药惠民政策,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精神类诊疗服务能力,增加免费用药定点医疗机构数量和个性化服务内容,为辖区患者提供更多高效便捷的惠民服务。
文:基层卫生健康科
审核:孙乃毅
排版:王浩
健康西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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