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发现配偶一方有精神疾病怎么办

文章来源:精神_精神心理_精神心理疾病诊疗网站   发布时间:2019-3-14 21:24:40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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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闽侯县张先生问:

我经人介绍和一个女子相处了几个月,并登记结婚,现在结婚才30几天,我发现她及家人向我隐瞒了病史,她有重度的抑郁症倾向,我能申请撤销结婚证吗?另外,结婚前,我向她的账户赚了10万元钱作为彩礼,我可以要回彩礼吗?

福州婚姻法律问答裴乐艳律师:

婚姻法第11条规定:“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从你所述的情况,你的情况不符合胁迫结婚的行为,因而不属于可申请撤销的范围。

建议你们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可以协议离婚。如果协议不成,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本案中还可能涉及到女方的民事行为能力鉴定问题。

当然,实务中纠纷的解决,在调解、和解过程中,并不完全机械适用法律条款,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具体处理,委托律师介入可更好维护自己的权利。

福州婚姻律师

裴乐艳

福建婚姻家事专业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纠纷分析、倡导婚姻风险法律管理。私人家事法律顾问。

代理各类型婚姻家事纠纷案例数百起,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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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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