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信息报送
各单位要积极投稿,每周上报不少于2条展示本单位精神文明创建成果的信息。
二、信息报送内容
各单位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情况、成效、经验、特色及意见建议。
1.深入开展文明城区创建、积极参与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情况;
2.“学雷锋、讲文明、树新风”活动;
3.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活动;
4.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和美德少年学习宣传评选活动;
5.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6.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7.道德讲堂活动;
8.文明餐桌行动;
9.以“我们的节日”为主题的闽南传统节日活动;
10.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1.其它相关创建工作和活动。
三、有关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信息的调研、收集和报送,全面反映工作情况,推动全区精神文明创建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各单位的信息报送完成情况将纳入各级文明单位申报、考评以及年度科学发展观的考评范围。
2.严格质量把关。报送信息须经分管领导审核。审核信息,主要应在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思想性及与精神文明创建的关联度等方面进行把关。
3.畅通信息渠道。各相关单位指定一名熟悉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了解信息报道业务的同志担任信息员,负责与区委文明办对接联系工作,并于1月29日前将信息报道员名单报送到区委文明办。
区委文明办联系人:林银秀,联系,投稿邮箱:qgqw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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