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行〔2015〕1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为加强和规范会议定点管理,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请各地财政部门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于2015年3月底前报财政部备案,并认真组织做好年会议定点饭店招标采购工作。各地区在实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应。附件: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办法财政部2015年1月13日附件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节约会议费支出,下落行政运行本钱,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是指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拜托的机构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肯定一定数量的宾馆饭店或专业治白癜风哪一个医院最好会议场所作为党政机关举行会议场所的相干管理活动。第三条各级党政机关举行的会议,除采取电视、络视频方式和在本单位或本系统内部会议室、礼堂、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等举行的外,应当在会议定点场所召开。第四条省级财政部门统一负责本地区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各省级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肯定本地区各级财政部门在会议定点场所的政府采购和平常管理中的具体职责分工。第五条各地区肯定的会议定点场所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资源共享,各级党政机关举行会议共同使用,实行统一的会议定点场所目录和相同的协议价格。第二章会议定点场所及协议价格的肯定第六条会议定点宾馆饭店应当具有保证会议所需要的住宿房间、会议室、餐厅和相干设施。专业会议场所应当具有会议所需要的会议室等相干设施。第七条肯定会议定点场所应当遵照的原则:数量适当。会议定点场所的数量以能满足党政机关会议需要为好。布局公道。会议定点场所的散布要公道,交通便利。档次适中。兼顾不同地区和不同级别党政机关会议的需要,肯定不同档次的会议定点场所。价格优惠。宾馆饭店、专业会议场所对会议的收费给予优惠。公然公平。对各类宾馆饭店、专业会议场所等应实行公然、统一的政府采购标准。第八条会议定点场所应当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肯定。因特殊情况需要采取公开招标以外方式采购的,应当报经省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实行。第九条会议定点场所政府采购的内容包括住宿房间价格、会议室租金和伙食费。住宿房间价格按标准间、单人间和普通套房3种类型肯定。会议室租金依照大会议室、中会议室、小会议室3种类型肯定。伙食费标准依照每人每天肯定或明细到单餐。会议定点场所的政府采购控制价格由具体负责政府采购的财政部门依照不高于本地区会议费管理办法规定的开支标准肯定。第十条具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条件的宾馆饭店、专业会议场所可以参加会议定点场所招投标。党政机关驻外地的内部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等具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条件的可以参加所在地的会议定点场所招投标。第十一条会议定点场所政府采购应坚持公然、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依照政府采购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第十二条具体负责政府采购的财政部门通过政府采购肯定会议定点场所后,应当与会议定点场所签订协议书,并敦促会议定点场所在规定时间内在党政儿童白癜风的缘由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系统上注册。省级财政部门汇总本地区政府采购的会议定点场所及协议价格报财政部备案。第三章会议定点场所的变动调解第十三条会议定点场所实行动态管理,两年调解一次。第十四条根据工作需要,各地财政部门可以对会议定点场所进行调解,调解办法由省级财政部门按有关规定制定。第十五条协议期满后,对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续约条件的,经协议双方协商一致,本轮次的会议定点场所可以续签下1轮次的协议,继续保存会议定点场所资格;也可自愿退出,会议定点场所资格自动取消。第十六条会议定点场所在协议期内不得提高协议价格。第十七条会议定点场所在协议期内,由于名称、法人代表等信息产生变动的,由会议定点场所申请,经当地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重新注册,并报省级财政部门备案。第十八条协议期内会议定点场所产生以下情况之一的,由会议定点场所提出书面申请,经签订协议的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在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系统办理注销:由于会议定点场所服务功能产生变化,不能满足协议要求的;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会议定点场所没法正常经营的;由于其他情况导致会议定点场所没法正常经营的。第四章管理与监督第十九条财政部负责制定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办法和会议定点场所协议书的主要条款,统筹推动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系统建设,组织、指导、调和和监督全国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工作。第二十条省级财政部门负责制定本地区会议定点管理的实施细则,指导、调和和实行本地区会议定点场所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本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系统的管理与运行保护,指导、调和本地区会议定点场所注册、平常管理、处理投诉等工作,负责本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监督检查工作。第二十一条省级以下财政部门根据省级财政部门规定的职责,实行本地区会议定点场所的政府采购工作,设立投诉,受理对会议定点场所的投诉,对投诉进行及时处理,并定期将投诉情况汇总报省级财政部门。第二十二条各级财政部门负责敦促本级党政机关实行会议定点管理规定,敦促本地区会议定点场所实行协议规定。第二十三条党政机关在会议定点场所举行会议应当严格执行定点协议,不得要求会议定点场所虚报会议天数、人数、开具虚假发票等。第二十四条会议定点场所有权谢绝党政机关提出的超出协议的服务项目和要求。第二十五条会议定点场所有以下行动之一的,经调查属实,第一次予以书面警告,第二次取消会议定点场所资格,情节严重的不得参加下1轮次的会议定点场所政府采购:无正当理由谢绝接待党政机关会议的;超过协议价格收取费用或采取减少服务项目等下落服务质量的;提供虚假发票的;未按规定提供发票、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的;不配合、乃至干扰阻挠财政部门正常核对工作的;违背协议规定的其他事项的。第二十六条会议定点场所在协议期内未经批准单方面终止实行协议或因违法经营行动遭到行政处罚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等规定取消其会议定点场所资格,并不得参与下1轮次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政府采购。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各省级财政部门应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报财政部备案。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中央国家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工作的通知》同时废除。其他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依照本办法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