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三柴油车是指适用于国家第三阶段汽车排放标准的柴油汽车,已被禁止市面出售。
目前全市有万余辆国三柴油车,占汽车保有量的4.5%,主城区有5.5万辆国三柴油车,占主城区汽车保有量的4.2%。这次实施的淘汰补助,就是鼓励市民主动报废国三柴油车,推进大气污染的治理。
这次领取淘汰补助的国三柴油车应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条件:一是登记在杭州主城区(不包括萧山区和余杭区)的国三柴油汽车,登记时间为年3月3日24时之前;二是车辆所有人为非财政供养单位(即车辆非财政全部或部分出资购买的);三是车辆应是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车;四是车辆应于年8月8日以后报废的,而非转出我市的;五是车辆应至少距《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强制报废期提前一年主动报废的,且车辆应不得逾期未检而被强制报废的;六是车辆非因事故等原因自然报废的;七是通过高排放专项作业车排气治理改造而获得技改绿色标志的车辆不予补助。
补助标准、办理流程以及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点详见浙江24小时APP,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车龄满9年及以上的国三柴油车,在年8月8日(含)起至年2月3日前予以报废注销的,按“满9年不足0年”标准予以补助;年月日起,对车龄满9年以上的国三柴油车不再予以补助,属于该情况的车主务必在今年2月3日前办理淘汰补助。
文章来源:钱江晚报(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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