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
也是宪法宣传周第二项活动
法律微讲堂开讲的日子
主讲人:丁俊霞
单位:黑龙江衡平律师事务所
特长:民事、经济、刑事、行政等法律事务。
简介:
年-年7月任大兴安岭图强律师事务所律师。
年7月至今任黑龙江衡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年被大庆市司法局授予“年度大庆市优秀律师”称号。
△收听本期讲堂音频
国家不断修订宪法,目的就是更好的为人民服务,取得民心和权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从年宪法实施至今,公布了五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对宪法进行修改及完善。在宪法日重温宪法,下面就让我们看一下,我国的宪法解释权属于哪个机构、选举及修改等方面相关要义。
No.1
定义
宪法解释,是指宪法制定者或者根据宪法规定享有宪法解释权的国家机关,依据宪法精神对宪法规范的内容、含义和界限所作的说明。宪法解释具有宪法效力。
No.2
宪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
01
党的领导原则
中国共产党执政就是党领导、支持、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02
人民主权原则
主权是指国家的最高权力。我国宪法体现了人民主权原则,强调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03
人权保障原则
人权是指人作为人享有和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年,我国宪法还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规定为一项基本原则,体现了对人权保障更加重视。
04
民主集中制原则
民主集中制是集中全党全国人民集体智慧,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基本原则和主要途径。
No.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作用
1、保障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2、促进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建设。
3、推动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4、促进我国人权事业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No.4
宪法的意义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No.5
宪法中的选举制度
基本原则包含普遍选举、平等选举、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秘密选举四个方面。
首先是选举的普遍性,在我国,凡是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法律规定的不能享有选举权的两种情形:一种是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精神病患者,另一种是因严重刑事犯罪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人,经检察院或法院决定,在被羁押期间停止行使。
No.6
人大代表的职权
1、言论免责权,规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29条。
2、非经法定程序不受羁押、刑事审判权。
No.7
我国宪法规定的国家机构有几种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4、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5、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6、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No.8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我国于年、年、年、年和年五次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进行修改。
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投票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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